“给我”叫“不我”,“不”字怎么写
程和平/文 陈静/图
罗大佑《乡愁四韵》里有一句歌词:“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。”在台州方言中,“给”叫作“不”。例如,“把钱给我”在方言里可以说“钞票不我”。那么,这个“不”字究竟该怎么写呢?探讨这个问题不仅有趣,而且颇具实际意义。
1
在方言中,“不(给)”这个词的使用频率非常高。以椒江话为例,诸如“钞票借不我”“书送不我”“物事挜不我(东西硬塞给我)”“古董卖不我”等表达都非常常见。不过,你一定会觉得这个“不”字用得有些奇怪,毕竟它通常是一个否定词。实际上,这个“不”只是记音,本字是“畀(普通话念bì)”。
你或许会说,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字。没关系,我这就给你举几个历史文献中的例子来说明。只要按照“不”这个音来念,你会发现,就算是文言,阅读起来也像是在听方言一样自然流畅,从而产生亲近感。
在明代笔记小说《奇闻类记》中,有一个《无赖子寝阁获财》的故事,说的是宣德年间,苏州有个无赖青年和人打赌,说他敢独自在荒废的、经常闹鬼的小楼尊经阁上住一晚,如果第二天平安无事地出来,大家就要给他钱。后来,果然发生了怪异之事。故事中,无赖子说:“夜独寝其上,及明无事,则众当出金畀我。”“出金畀我”即“拿钱给我”。
明末小说家冯梦龙所作的《东周列国志》里也有个故事。秦穆公想重金赎回百里奚,但公孙枝认为,楚国如果知道百里奚的贤能,就不会将他交给秦国。公孙枝说:“楚知奚之贤,必自用之,肯畀我乎(肯给我们吗)?”
清末民初徐珂编撰的《清稗类钞》里也有一则有趣的故事。一日,有个乞丐僧人托着个百斤重的石钵走进店铺。进门后,将石钵放在了柜台上。店铺的人见状,便拿了一枚钱投进钵里。然而,乞丐僧人却微微一笑,说道:“贫衲非为一钱来,畀我二百,则当去,否则不足遣我。”意思是,这点钱就想打发我吗?店铺的人虽然心生怒意,却不敢发作。
其实,“畀”字解作“给予”的历史由来已久。《诗经·鄘风·干旄》中有:“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。”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中也有“分曹、卫之田以畀宋人”的记载。
既然有“畀我(给我)”,那自然也有“畀尔(给你)”“畀他(给他)”。
清代笔记小说《右台仙馆笔记》中记载了一个故事。有个老儒生在外地办事时租了一辆马车。车夫告诉儒生,自己十年前曾是个大盗,与八名同伙抢劫了一个富家娶新妇的车队,因为听说嫁妆很丰厚。半夜时分,他们闯入富家,发现新娘年轻貌美,只有十六七岁。新娘斥责他们说:“勿惊我官人,我取银钱畀尔。”意思是,你们不要惊动我的丈夫,我取银子给你们。于是,众盗贼在窗外等候。新娘进入内室后,似乎在拿什么东西,突然一刀飞出,插在门框上,接着新娘随刀飞出。
蔡东藩的《民国演义》中也有一段描述,冯国璋与几个心腹人商量时说:“段派势力,尚难骤削,压制过急,反恐生变,不如再请老段出山,畀他一个闲散位置,稍平彼愤,免得种种作梗……”
2
关于“畀”字读作“不”的依据,我们可以从读音的演变来探讨。首先,在中古汉语中,“畀”字的读音折合成现代的读法,与“闭”同音,我们现在说的“麻痹大意”里的“痹”,也和“闭”是同音的。然后,随着语言的慢慢变化,在我们的方言里,人们开始把“闭”读得更快更短,结果它听起来就像“必”了。再后来,为了省力,“必”这个音又变弱、变模糊了,听上去就跟“不”同音了。
尽管这是一种推测,但也不是毫无根据。这就像“鼻”这个字的变化。“鼻”字的中古汉语读起来像“避”,但在我们的方言里,人们把它的音读得短了,变成了“别”(比如我们说“鼻腔”“鼻祖”的时候)。再后来,它也变弱、变模糊了,最终变成了我们说“鼻头”的时候听到的“鼻”。
也有研究者指出,根据普通话及相关方言的读音推测,“鼻”字在中古汉语中应该存在“入声”的读法。入声是一种声调,就是听起来有点短促的调调。把这个观点应用到椒江话里,我们可以说,“鼻”原本就是入声字,书面语读“别”,口语读“鼻(鼻头的鼻)”,没有经历过“避”这个最初阶段。我们了解到,在上海话、苏州话、杭州话里,“鼻”字的书面语和口语的读音,情形也是如此。
此外,“鼻”字是由“自”和“畀”两部分组成的,“畀”是“鼻”字的声符,是发音部分,因此“畀”跟“鼻”的变化轨迹、变化形式很有可能是一致的。这样看来,“畀”读作“不”的推测是合理的。
3
然而,在明清时期的吴语中,这个词经常被俗写为“拨”或“不”。直到现在,上海和苏州方言仍记作“拨”。
在明末清初苏州常熟剧作家邱园的《党人碑》中有:“方才有十二个铜钱在你处,我也勿要哉,竟做了一顿夜饭拨我吃了罢。”在晚清吴语小说《九尾龟》中有:“格几个铜钿,豪燥点拨仔俚笃,省得俚笃一径来浪板面孔。”意思是,这几个钱,爽快点给了他们,免得他们一直在那儿板面孔。
晚清李伯元的《官场现形记》中:“陶大人,……耐格姨太太一个月拨俚几化洋钱用?”晚清吴语小说《海上花列传》里有:“勿然末,耐去拿个凭据来拨我。”
在清代沈起凤所作的昆曲剧本《伏虎韬》中有:“你快点转去商量商量,不一场人命官司哩吃吃。”在清代戏曲剧本选集《缀白裘》里也有不少用例,如“弗要打哉,肚皮吓打穿哉,拖俚拉城头浪去,不拉狗吃”。
在上海话、苏州话里,“拨”与“不”同音,因此都可给“给”字记音,但在椒江话中,“拨”和“不”的读音并不相同。“拨”读作“拍”,如“拨款”“挑拨”。因此,在用台州方言将“给”记作“拨”时常常会有不自然的感觉。现在不少人已经习惯于用“拨”记音,既是出于对“拨”字影响力的迁就,也是为了便于方言的识读与互通,毕竟,记作“不”总觉得有些别扭。
4
还有两个字,在探讨“不(给)”的写法时经常被提到,一个是“八”,另一个是“貱”(音闭)。“八”,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被解释为“别也”。清代段玉裁作注时说:“今江浙俗语以物与人谓之‘八’。”清人胡文英的《吴下方言考》也提到:“吴谚谓与为‘八’,如‘八我’‘八他’是也。”“貱”也有“给予”的意思。章炳麟在《新方言·释词》中说:“今凡以物予人者,通语曰‘给’。淮西、淮南、吴越皆言‘貱’,音转如‘把’,或转如‘伯’。”
尽管“八”与“貱”两字的释义与“畀”颇为接近,然而它们并未广泛流传开来,即便是在记录方言的场合,如今也鲜少见到它们的身影。
通过上述分析,我们可以合理推断,方言中用以表达“给”这一含义的“不”字,实际上源头是“畀”。尽管“畀”是一个相对生僻的字眼,但掌握它,不仅能为我们深入理解方言增添一把钥匙,更能为我们在阅读和理解文言文时开辟一条更为顺畅的道路。
等到有一天,“畀”字在我们台州的民间和学校里普及开,那时,我们就可以不用俗字,直接地、堂而皇之地用这个正字“畀”来书写或记录我们的方言。
转载自:https://paper.taizhou.com.cn/taizhou/tzwb/pc/content/202501/14/content_219456.html
